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满足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根据川北医学院《202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护理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护理学院202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原则,杜绝一切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合理规划,确保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完成。
二、组织与管理
成立护理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人数不低于5人),负责制定《护理学院202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接收条件、考核方式、工作流程等。
三、转专业条件与要求
(一)学生报名基本条件
符合《川北医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四、五、六条之规定,同时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所修全部必修课程无补考记录。
2.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含50%)。如转出报名人数未达到核定的可转出人数,可允许学分绩点排名在50%后的学生按照学分绩点排名进行递补,至达到核定的可转出人数为止。
3.身心健康,体测成绩合格,符合拟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4.遵纪守法,未受到任何处分。
(二)学生具体可转专业详见教务处《川北医学院202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中转专业控制表。
(三)转入护理学、助产学专业学生考核要求
1.成绩构成:转专业成绩由第一学期所修全部必修课平均成绩(40%)和面试考核成绩(60%)组成。
2.面试考核要求:(1)转入学生应按本通知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面试迟到15分钟及以上,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2)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3分钟内,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3)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无转入资格。
四、转专业计划
2023级护理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计划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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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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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出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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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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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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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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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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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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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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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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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流程
(一)转入护理学、助产学专业
1.学生报名:转入学生须向所在院系提交《川北医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由转出所在院系初审;护理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对学生进行转入条件复审,复审合格方可进行转入考核。
2.转入考核:采取现场面试考核形式。护理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面试考核由护理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进行。
3.转专业录取:按照转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二)转出护理学、助产学专业
1.学生报名:拟转出护理学、助产学专业学生填写《川北医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交护理学院学生科。
2.转出审核:护理学院学生科审查学籍(是否休学)、受处分情况、是否符合可转入专业规定,将该三项合格的审批表报教务科;教务科负责审查学生成绩及本专业排名,拟定拟转出学生名单。最后由护理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后将拟转出学生名单及审批表报教务处。
六、工作安排
1.护理学院于2024年1月 12日将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报送教务处备案,并向学生公布。
2.学生报名时间:2024年2月24日0:00--2月26日15:00,填写《川北医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统一上交到护理学院学生科。
3.护理学院审核报名资格并整理转出考核学生名单,于2024年2月26日16:00前上报教务处。
4.护理学院组织护理学、助产学专业学生转入考核工作
(1)面试时间:2024年2月29日下午15:00--18:00。
(2)面试地点:顺庆校区思源楼二楼护理学院会议室。
5.护理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考核结果和拟录取学生名单,并签署意见。2024年3月4日17:00前将拟转入名单报送教务处。
七、工作纪律
1.护理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2.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学生专业转出和转入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工作质量。
3.学生转出审核和转入考核做到公平公正。不得在考核前、考核后泄露考核内容,不得泄露考核结果和拟录取名单。
4.一旦发现在转专业工作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情况,将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