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护理学院护理学/助产学专业毕业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护理学院 发布日期:2024-12-27 点击:

为提升我院护理学/助产学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毕业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护理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2024版)》(试行) 和川北医学院考试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特制订护理学院护理学、助产学专业毕业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领导机构

成立毕业生毕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洪贵 马 静 

副组长:谢 鹏 李 莉 王 敏

组 员:雷 蓉 郑利波 赵 芹 曹鸿敏 周会兰 官 计 谢 霞 唐菁华 田红梅

秘书:佘天玉

职责:组织毕业生毕业考试各项工作,协调考试各环节,确保顺利完成毕业生毕业考试等相关工作。

二、毕业考试方案

1.毕业考试方式:

毕业考试实施理论考试方式,考试科目为《临床护理综合》。

2.毕业考试形式:

①方式:闭卷、笔试

②时间:120min

③总分及比例分配:总分100分

护理学本科:《护理学导论》约5%、《基础护理学》约25%、《内科护理学》约25%、《外科护理学》约25%、《妇产科护理学》约10%、《儿科护理学》约10%。

助产学本科:《助产学导论》约5%、《基础护理学》约20%、《内科护理学》约20%、《外科护理学》约20%、《助产学》约20%、《妇科护理学》约5%、《儿科护理学》约10%。

④题型:参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试题全部采用选择题。试题题型采用包含临床背景的题型,主要使用A2、A3/A4型题,辅以少量考查概念的A1型题。

3.毕业考试内容

护理学专业学生参照护理学专业本科学生毕业《临床护理综合》考试大纲内容;助产学专业学生参照助产学专业本科学生毕业《临床护理综合》考试大纲内容。

4.毕业考试组织

学校统一组织进行考试。

5.毕业考试命题

各教研室组织老师按要求命题,教研室主任审查、签字,再提交护理学院教务科,教务科将试卷合并后进行初审,最后由分管教学院领导审核通过后,由教务科递交到学校制卷中心。

三、毕业考试要求

毕业考试相关环节的实施要求组织严密、规范有序、责任到人,保障考试公平公正。

1.巡考、监考

学院教务科落实监考任务及安排教师执行监考,学院组织人员巡考。

2.阅卷

考试后学院教务科组织老师按要求进行阅卷,并及时上传学生考试成绩。

3.考试归档

考试试卷由学院教务科按照学校要求归档保存。

4.考试成绩处理

①毕业考试及格者方能毕业。

②毕业考试不及格者,学院将按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附件1:护理学专业本科学生毕业《临床护理综合》考试大纲

附件2:助产学专业本科学生毕业《临床护理综合》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