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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2025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护理学院 发布日期:2025-09-30 点击: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满足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根据《川北医学院2025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护理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护理学院2025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原则,杜绝一切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合理规划,确保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完成。

二、组织与管理

1.护理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周洪贵、马静

副组长:谢鹏、李莉

成员:毛丽芳、赵芹、王敏、郑利波、张怀艺、雷蓉

2.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护理学院2025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接收条件、转专业计划、工作流程等。

三、转专业条件与要求

(一)学生报名转出基本条件

符合《川北医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四、五、六条之规定,同时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所修全部必修课程应无补考记录,且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含50%)。

(二)学生报名转入基本条件

符合《川北医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四、五、六条之规定,同时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所修全部必修课程应无补考记录,且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含50%)。

2.学生申请转入专业应符合该专业的招生条件要求。

(三)学生具体可转专业详见教务处《川北医学院2025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中转专业控制表。

四、转专业计划

2025级护理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计划见下表:

专业

可转出人数

可转入人数

护理学

39

20

助产学

4

2

五、工作流程

(一)转入护理学、助产学专业

1.学生报名:转入学生须向所在院系提交《川北医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由转出所在院系按照本细则第三条学生报名基本条件进行初审;护理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对学生进行转入条件复审。

2.护理学院根据教务处下发的学生名单按照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的顺序核定拟转入名单,经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后报送至教务处。

(二)转出护理学、助产学专业

1.学生报名:拟转出护理学、助产学专业学生填写《川北医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交护理学院学生科。

2.转出审核:护理学院学生科审查学籍(是否休学)、受处分情况、是否符合可转入专业规定,将该三项合格的审批表报教务科;教务科负责审查学生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及本专业排名,拟定拟转出学生名单。最后由护理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后将转专业转出报名汇总表及审批表报教务处。

六、工作安排

1.护理学院于2025年9月 30日将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报送教务处备案,并在院系网站上公布。

2.学生报名时间:2026年2月28日--3月2日下午3:00,填写《川北医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统一上交到护理学院学生科。

3.护理学院学生科、教务科共同审核报名资格并整理转出学生名单,于2026年3月2日下午4:00前上报教务处。教务处于3月5日下午5:00将公示无异议的转出学生名单下发至各院系。

4.护理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按照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的顺序核定拟转入学生名单,于2026年3月9日下午4:00前报送教务处。

七、转专业学生的管理

转专业学生的管理按照《川北医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第四章之规定执行。

八、转专业工作监督

转专业学生若有异议,请实名向川北医学院教务处(电话:0817-3358110)或川北医学院纪委(电话:0817-3352663)反映。



附件:1.川北医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2025级转专业院系转出汇总表

3.2025级转专业院系转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