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07-04 点击:

第一条  需要利用实验教学中心进行开放实验的班级,首先要拟订实验开放进度表,在实验教学中心开放之前2个月交到实验教学中心秘书处,由实验教学中心主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排。

第二条  为了确保实验教学中心秩序,每次从进入实验教学中心的学生中选出一位负责人,负责实验物品的点收及钥匙的管理,并与实验管理教师联系相关练习实验项目,与实验管理教师一起准备用物。

第三条  学生必须着装规范才能进入实验教学中心。

第四条  进入实验教学中心后要保持中心安静,不得在实验教学中心内打闹、嬉笑,不得拿与实验项目无关的物品。

第五条  进入实验教学中心后,不得在实验教学中心内吃东西,保持中心的清洁。

第六条  实验结束后,必须整理好床单位和实验用物,同时要关好灯和门窗才能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