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9-07-06 点击:

为保证护理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实验中心教学仪器设备的规范管理,提高其使用率和延长使用时间,特拟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需添置教学设备,应先做好预算计划,上报学校设备处。

二、由专人领取仪器设备,领取仪器设备时应验收并专册登记。

三、教学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对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要及时办理报损手续。

四、贵重仪器需专人使用、保管、维修,并建卡登记使用情况。

五、贵重仪器遇有损坏时,应及时报告,视其损坏原因进行处理。

六、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质做好防尘、防热、防冻、防震、防锈等工作。

七、大型仪器设备应建档。已建档的仪器设备在管理、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归档,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

八、仪器设备要定期检查、保养、清点、盘存,出现故障要及时维修,使仪器始终处于良好功能状态,每年仪器的损耗率不得大于5%。

九、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自行使用、移动或调换。不得外借。

十、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潜力,提高使用率,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前提下,可承担校外单位的实验工作,并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等规定。

十一、仪器设备(药品、标本)应按不同类别,分室分类,科学存放,陈列整齐。

十二、爱护实验仪器设备,教师在课前应与分管实验室的工作人员一起验证、准备,且在课前应对仪器设备进行必要的装配和检查,以确保实验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