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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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服务中心食堂主食、面食加工管理制度

来源:川北医学院 阅读次数: 日期:2017-10-12

1、原料必须新鲜,无虫、无异物、无霉变、无酸败。

2、合面机、馒头机和绞肉机等食品加工机械设备,用前用后应及时进行冲洗,随时保持清洁。

3、必须保持食堂加工所用的案板、挂面棒、刀具等用具的清洁卫生。

4、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严格计量使用,不得凭经验和凭感觉估计使用。

5、工作人员从事食品加工前必须穿清洁的工作服,戴工作帽,并洗手、消毒。

6、米饭、馒头等主食加工应做到适量,尽量不剩,若有剩余应摊开凉透后冷藏。食用前要彻底加热。所剩的饭不得掺到新蒸的米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