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来源:川北医学院 阅读次数: 日期:2017-10-12
1、原料必须新鲜,无虫、无异物、无霉变、无酸败。
2、合面机、馒头机和绞肉机等食品加工机械设备,用前用后应及时进行冲洗,随时保持清洁。
3、必须保持食堂加工所用的案板、挂面棒、刀具等用具的清洁卫生。
4、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严格计量使用,不得凭经验和凭感觉估计使用。
5、工作人员从事食品加工前必须穿清洁的工作服,戴工作帽,并洗手、消毒。
6、米饭、馒头等主食加工应做到适量,尽量不剩,若有剩余应摊开凉透后冷藏。食用前要彻底加热。所剩的饭不得掺到新蒸的米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