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川北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组织实施。
二、负责后勤固定资产的分类登记、建立账卡及日常基础管理。
三、负责后勤资产的清理核查、统计汇总及数据报表的上报。
四、负责办理后勤固定资产报损、报废的审核、报批手续及账务处理。
五、负责后勤固定资产的调拨、调配、转让,促使资产发挥最大效能。
六、负责后勤报废物资的处理及可利用废旧物资的收、储管理。
七、负责制定年度办公仪器设备和家具配置计划,并协调有关部门实施。
八、负责监督和指导后勤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各科室资产管理员的工作指导和培训工作。
九、完成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