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川北医学院 阅读次数: 日期:2013-07-17
学院各部门:
为规范我院学生公寓管理,增强育人功能,提高服务质量,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学生公寓管理机制,特成立川北医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
主 任: 院领导
副主任: 后勤管理处负责人、公寓中心负责人
委 员: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落实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事务处理。公寓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