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川北医学院后勤管理处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外外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川北医学院后勤管理处
二、招聘岗位性质
川北医学院外聘人员(事业编制外劳动合同制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外聘人员数名,具体岗位如下:
川北医学院学生公寓保洁员数名,负责学生公寓楼保洁。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满18周岁,首次聘用人员原则上女不超过48周岁;男不超过56周岁。
(二)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业条件
1. 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耐心,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协作意识;
2. 遵守纪律,能严格执行公寓管理制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或体检不合格者;
2.有失信记录、违法或涉嫌违法但尚未有结论者;
3.曾因违纪、违规被单位解聘者;
4.同其他单位有劳动、经济关系或其它约定,可能引发纠纷者。
五、资格筛选及组织考核
本次招聘由川北医学院后勤管理处对应聘人员进行甄选、面试、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公示、无异议后与川北医学院人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注意事项:1.招聘各环节通知以电话为准,请保持通讯畅通;2.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在任一环节资格审核不通过,本单位将取消报名者应聘资格。
六、工作地点:川北医学院后勤管理处。
七、薪资待遇:外聘人员月薪按2200元(含五险)执行,五险参照南充市最低基数标准购买。
八、体检:入职前须按照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川北医学院后勤管理处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十、报到入职
经川北医学院后勤管理处考核、体检合格的报名者,须按川北医学院后勤管理处要求按时报到入职。拟录用人员应与川北医学院人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相关手续办理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或者不能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资格。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未委托其他机构或者个人收取任何费用,请应聘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有不法分子以公司名义收取费用,请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
十二、报名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长期有效
2.报名地点:川北医学院后勤管理处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电话报名
4.联系电话:0817-2242721(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817-3352168(川北医学院人事处)
川北医学院后勤管理处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