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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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财务决算相关事项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20-11-20

学校各部门:

因年度财务决算的需要,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的工作布置和财务制度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对2020年财务决算相关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停止报账时间

2020年停止报账时间为1221。届时将不再对外报账,集中办理内部账务清理、非税收入清缴、银行对账、决算报表填报等工作。

注意,届时网上报账系统、网上申报系统、网报接单窗口以及自助投单机将同步关闭,请师生务必在系统关闭前完成网上填报和单据投递,逾期未投递的网报单年底将统一作废。

二、报账地点的调整

由于财政金财网业务只能在高坪校区处理,因此从121开始至下一学期开学前,顺庆校区将暂停受理财务报销业务,相关工作均在高坪校区开展。

三、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报销经济业务票据

1.根据财政部《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预算批复后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中央资金将被财政部门统一收回;省级财政资金除科研经费和已进入政采流程的项目经费允许结转外,其余未执行完毕的财政资金将被上级部门直接注销。请相关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执行进度的核查,对已完成的经济业务要尽快完成审批程序,及时支付款项,对仍在执行中的经济业务需加快执行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资金支付,避免财政资金被原渠道收回。

2.根据规定,取得的发票原则上只能在两个自然年度内进行报销,超过验真期限的发票自动作废,财务将不予报销。请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所负责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对已取得发票但还未报销的业务,尽快前往计财处及时办理报账手续。

四、及时办理个人借款和票据的核销

1.请各部门对本部门职工在学校的个人借款进行清理核对,督促借款人及时到计财处办理冲账或还款手续。

2.已办理票据预借业务的部门或个人,应尽快联系相关单位及时将款项汇至学校账户,并在1221前到计财处办理票据核销及入账手续。

五、做好收入的收缴工作

请各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的收费业务进行全面清理,将已收款项全额、及时上缴到计财处,对应收未收的款项应督促缴费对象及时到计财处交费,我处将于年底关闭线上及线下缴费渠道,届时因未能及时交费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六、及时确认校外来款

请各教职工及时联系计财处确认因科研、培训等业务活动自校外汇来的款项,并按要求办理经费入账手续。

七、认真做好财产物资的清查工作

1.请各部门及时对物资、材料、药品及教材库存进行盘存,并将盘存结果及时汇总。对正常入库、已经领用的各种物品要及时到计财处进行账务处理。

2.请各部门对所管理、使用的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对盘盈、盘亏的物资按规定程序报批,然后交计财处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