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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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财经工作委员会议题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21-06-04

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财经工作委员会议事决策的严肃性,提高会议效率和决策质量,现就进一步规范会议议题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议题申报程序。

申报部门负责议题材料的准备、议题申报等相关工作,议题材料需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报请分管校领导审定,审定后的议题材料,由申报部门提交财经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汇总,确定是否需提交财经工作委员会讨论。

涉及多个部门的议题,申报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部门之间意见不统一的,报请分管校领导协调。凡没有取得一致意见的议题,原则上不予受理,有特殊情况确需提交会议研究的,应由申报部门列明其他部门的不同意见。

二、规范议题汇报材料。

汇报材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主要包括背景、论证过程、主要内容、需会议议决的问题和建议事项等。汇报材料写法可参考本通知附件。对于表达不清,格式混乱等不规范的议题材料,一律退回。

特此通知。

 

附件:川北医学院财经工作委员会议题材料参考格式

 

川北医学院财经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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