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计划财务处 阅读次数: 日期:2018-06-13
各位老师及商家: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公告》要求,我校已于2018年6月12日,办理了三证合一手续。由于三证合一变更时税号变动,我校税号已由原税号更新为:12510000452189457M,在此时间点以前用原税号开具的发票仍可报销,从2018年6月13日以后所开具的发票需为新税号,为避免发票作废、退票等情况的出现,请各位老师相互转告,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计划财务处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