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更好地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广大师生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我处对《川北医学院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简化了报账流程,简化后的主要报账流程如下:
1.部门日常经费: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单笔支付5万元及以上的需分管校领导审批。
2.科研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审批,科技处审核后到计财处会计科报销,单笔支付5万元及以上的需分管校领导审批。
3.项目经费(指学校以项目方式下达的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需要专门用途的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单笔支付5万元及以上的需分管校领导审批。
4.基本建设支出:由基建处审核付款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支付。
注:
1. 上述经费中如涉及招待、出国、差旅、会议、维修、人员及物资设备采购等经费,国家或学校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2. 我处已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绘制了新的科研经费、项目经费报销审批单,如有需要可前往计划财务处官网下载。
财务报销流程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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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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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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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日常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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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计财处会计科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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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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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填写项目代码-计财处会计科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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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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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填写项目代码-计财处会计科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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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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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填写项目代码-计财处会计科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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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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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课题负责人签字并填写项目代码-科技处签字-计财处会计科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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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单笔上5万须分管校领导审批。
计划财务处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