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医学院教育教学考试考务经费发放细则
(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考试是高等院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加强考试工作管理,规范考务经费发放,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涉及专科生、本科生(含留学生)和研究生的学历考试和非学历考试。对于学生须缴费的考试,实行“以考养考”的原则,学校不另列支。
第二章 校级考试
第三条 本专科考试
1.工作时间监考费:50元/人/场。
2. 非工作时间监考费:70元/人/场。
第四条 研究生考试(含全日制和同等学力)
1. 命题费等(含命题费和阅卷费等考务工作费用):400元/班级/课程。
2. 监考费:100元/人,每考场至少2人监考。
3. 巡考费:100元/人。
第五条 留学生考试
1. 监考费:工作时段40元/人次;非工作时段60元/人次。
2. 毕业重修考试、毕业考试等每门学科试卷命题费400元、阅卷费5元/份,该项费用由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承担。
第六条 继续教育考试
1.命题、监考、巡考、阅卷批改作业折合成学时按课时费标准发放,具体实施细则由继续教育学院制定。
2.继续教育学院课时费发放标准为校本部60元/学时,校外教学点80元/学时。
第七条 转专业考试
按转入人数指标核算经费,由转入院系自行发放相关经费。经费核算标准:
转入指标<10 人,按生均500元计算。
转入指标10-20人,按生均300元计算。
转入指标21-30人,按生均200元计算。
第八条 专升本考试
1.监考、巡考及其他考务人员(含电子监控员、考场片区负责人):150元/人/场。
2.阅卷费(含过程录像):4元/份。
3.出题费:500元/套。
4.试卷制作(含过程录像)、保密保管运输费:6元/份。
5.印制成绩单、录取证书:3元/生。
6.医疗、安保、水电保障:80元/天/人。
第九条 本科生学位论文答辩
1.参加答辩的学生分成20-25人一组,每组答辩委员3-5人,秘书1人(可为委员兼)。
2.学位论文答辩费支付标准:专家每人10学时课时费、秘书8学时课时费。
第十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评阅费支付标准:200元/人(评阅人为2人)。若与单位或平台合作进行论文评阅,支付标准以协议/合同为依据。
2.学位论文答辩费支付标准:200元/人/专家(答辩委员为3-5人);100元/人/秘书(秘书为1人)。
第三章 其他考试
第十一条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监考费150元/人/场;片区人员监考费200元/人/场。
第十二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一)监考等:监考费150元/单元、培训费100元、误餐费50元/天。
(二)巡考:300元/次。
(三)保密室值班:
1.公安人员:白班8:00-16:00(150元);夜班16:00-24:00(200元);深夜班24:00-8:00(300元)。
2.保卫处人员:120元(不分班次)。
3.市区部门领导巡视:200元/次。
(四)试卷运送(到外地取送试卷、视频资料等):200元/天。
(五)整理试卷:200元/天。
(六)涉密费:20元/天。
(七)其他(保安、后勤保障人员等):100元/天。
(八)命题、制卷及阅卷费用
1.全国统考命题费。(1)校外:3000-5000元/科;(2)校内:2000元/科。
2.印卷费:200元/天。
3.阅卷费:300元/人·天(阅卷人数根据当年试卷份数确定)。
(九)入学复试考试费用。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中所收取经费实行两级分配:总额的30%用于学校层面后勤保障、咨询服务、生源调配、资格审查、纪律巡查等方面的人员经费支出,由研究生处统筹分配;总额的70%以各院系实际录取学生人数与学校录取总数的比例分配给各院系,由院系自主分配。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此有冲突者按本细则执行。
川北医学院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