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励和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我院科技人员申报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和重大科研项目,使我院科研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学院在国内的知名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院重大课题是指:⑴.国家级课题(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国家高新技术863课题、国家基础研究973课题、科技部攻关项目等);⑵.单项课题经费在30万元以上的课题。
第二条 学院职能部门将对重大课题的申报予以全力支持和服务,鼓励全院科技人员申报该类课题。凡获得重大课题的课题组,在研期间按计划任务书完成的,学院将每年奖励1万元(奖励总金额不超过3万元)。
第三条 为了保证重大课题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学院将从以下几方面给予支持:
1、若该课题组不属学院在编的研究所(室),将以该课题组为中心组建临时研究室,该研究室享受学院其它研究所的相应政策。
2、对于该课题所急需的大型专用仪器设备,学院尽最大努力予以解决。
3、学院提供必需的研究场所。
4、学院各研究所将予以大力配合、支持。
5、学院将按照1:1的比例匹配课题研究经费。
第四条 对按照课题计划任务书或申请书规定的进度进行的课题负责人,在年终考评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晋职、晋级。
第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院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