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出差审批
出差应“先审批,后出差”,审批程序如下:
(一)经费来源为学校部门日常经费的,一般人员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副处级及以上干部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二)经费来源为科研经费类的,项目组成员出差由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科技处负责人审批。
(三)自驾车或租车出差实行从严控制。须事先就出差人员、时间、地点、工作任务及自驾车、租车理由出具说明,并报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二部分 出差标准
(一)城市间交通工具
交通工具
级 别
| 飞机
|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
管理岗3-4级和专业岗2级工作人员
| 普通舱 经济舱
| 二等舱
| 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 凭据报销
|
其余人员
| 普通舱 经济舱
| 二等舱
| 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 凭据报销
|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二)公杂费标准
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它单位派车的,不再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公杂费减半发放。单位派车出差仅用于城市间交通的,公杂费正常发放。出差人员在出差审批单中应明确派车情况,以便财务人员审核。
(三)伙食补助标准
|
| 省内
| 省外
|
地区
| 南充所辖县(市)
| 南充乡镇(三区)
| 甘孜、阿坝、凉山
| 其他市
| 西藏、青海、新疆
| 其他省
|
标准
| 100
| 80
| 120
| 100
| 120
| 100
|
伙食补助费按规定的出差目的地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的目的地标准报销。
(四)住宿标准
参见附件各地住宿标准,住宿费在标准限额内凭发票据实报销,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非省会城市的住宿标准可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附件5)
(五)其他事项
1.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会议、培训期间公杂费减半发放。会议、培训机构统一安排食宿并承担费用的,会议、培训期间,不再报销相关费用。
2.住宿费、机票等支出应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3.机票请在政府采购机票网购买。若政府采购机票网的票价高于其他地方的票价,事先截图打印,可以使用公务卡在其他地方购买。
第三部分 经费审批
1.部门的日常经费:
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计财处会计科审核
2.专项经费:
经办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填写项目代码-计财处会计科审核
3.科研经费:
经办人签字-课题负责人签字并填写项目代码-科技处签字-计财处会计科审核
第四部分 特殊情况差旅费报销规定
(一)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回家差旅费报销问题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城市间交通费按不高于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按规定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报销,超出部分个人自理;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的天数(扣除回家省亲办事的天数)计算。
(二)工作人员调动搬迁差旅费报销问题
工作人员因工作调动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调入单位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一次性报销。随迁家属和搬家所发生的费用由调动人员自理。
(三)工作人员在常驻地内公务外出补助问题
工作人员在常驻地范围内(三区主城区)公务外出,确实发生误餐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报销每人每餐20元的伙食补助费。每天最多补助两餐,所需费用在差旅费中列支。不发放公杂费。
(四)工作人员挂职、支援工作差旅费报销问题
工作人员赴外挂职、支援工作的,在途期间按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挂职、支援工作期间发生的差旅费由接收单位保障。
(五)借用、抽调差旅费保障问题
因工作需要,借用、抽调到其他单位工作人员的差旅费原则上应当由借用(抽调)单位保障,学校不再负担差旅费。
附件:
1.南充市市级机关省内差旅住宿费和标准表
2.南充市市级机关省外差旅住宿费标准表
3.南充市市级机关市内差旅住宿费标准表
4.川北医学院出差审批单及差旅费报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