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医学院关于调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文件精神,我校从2021级硕士研究生起执行新的收费标准,老生仍按原学费标准执行。具体调整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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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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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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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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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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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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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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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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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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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计财处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