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发票查验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二、四川省普通发票查验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发票查验入口
三、其他省份普通发票查验
搜索发票所属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税局,打开其官网后点击“我要查询”,找到对应查询入口。
四、发票查验说明及要求
(一)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后,请据实填写“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校验码”等发票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查验”按钮。首次查验前请先点击页面左下角链接安装根证书,否则将无法获取验证码。查验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弹出查验结果,点击“打印”按钮即可打印发票查验明细,若查验结果为“不一致”或“查无此票”,则说明发票信息不符,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二)受国税局接口限制,目前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仅能对具有“校验码”的增值税发票进行查验(含增值税电子发票),定额发票、冠名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及区块链电子发票等其他普通发票仍需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税局网站查验打印
(三)发票信息一张一验,联号发票仅需查验首张,查验后需由经办人签字确认。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打印后无需加盖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