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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2021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10-20 点击: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2021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教育环境,按照《川北医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川北医发[2021]3号)(下称《办法》),特制定2021级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法医专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原则,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合理规划,确保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完成。

二、组织与管理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组长:杨健,副组长:兰海涛、杜冰,成员:宋桂芹、伍勇、罗杰伟、宋莉华、何育欣,纪律监督:汤建才。转专业具体工作由教务科与学生科共同协作完成。

三、转专业原则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转专业工作严格遵照《川北医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川北医发[2021]3号)文件执行。  

四、转专业控制表及名额核定

1.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控制表:

专业

可转出专业

可转入专业

法医学

眼视光学、药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助产学、运动康复、智能医学工程、康复物理治疗、临床药学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药学、临床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理科,或高考选考科目为物理)、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理科,或高考选考科目为物理)、助产学(理科,或高考选考科目为物理)、运动康复、智能医学工程、康复物理治疗


2.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名额核定表:

专业

可转出人数

可转入人数

法医学

6

5

五、转专业考核要求及标准

1.转出考核

转出资格要求:自入学以来全部必修课程无补考、重修记录,并且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含50%)方可报名。

以学生第一学期所修全部必修课平均成绩作为学生转出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可转出人数确定拟转出学生名单;若学生平均成绩相同,先报名转出学生优先排序。如转出报名人数未达到核定的可转出人数,可允许学分绩点排名在50%后的学生按照学分绩点排名进行递补,至达到核定的可转出人数为止。

签订有正式定向协议的本科学生不能进行转专业。

转出学生报名方式:电子邮箱:1256557831@qq.com(备注姓名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8090557681,联系人:伍勇老师。

2.      转入考核

考核方式采取综合面试,若因疫情原因无法采取线下综合面试时,则采取线上综合面试,面试小组成员在考核前随机抽取组成。

录取时按照最终转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转专业成绩由第一学期所修全部必修课平均成绩(40%)加上综合面试成绩(60%)组成。

六、公示及结果公布

转入法医学专业的拟录取学生名单将在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官网上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由院系将考核结果提交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定,对拟录取的转专业学生由学校统一公示。在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以纸质材料实名形式向学校纪委和教务处举报。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并报教育厅备案。

七、日程安排

1.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于20221211700前将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及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报送教务处备案。

2.学生报名时间:2022218-20日。

3.院系审核报名资格并整理转出考核名单报教务处,截止时间2022222日。

4.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组织转专业转入考核工作时间为202231日至2日,拟转入名单公示结束后于202237日报送教务处。

5.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可到拟转修读专业进行为期2周的试读,试读期间可提交放弃转专业申请,因放弃转专业而出现的名额空缺不进行递补。试读结果确定后学校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并上报学信网备案。

八、转专业学生的管理

转专业学生的管理按照《川北医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第四章之规定执行。

九、工作要求

1.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转专业工作在院系集体领导下进行,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保证选拔质量。

3.一旦发现在转专业工作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情况,无论何时查实,都要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附件:川北医学院学生转系(专业)审批表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2022年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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