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四川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297号)文件要求,学校6月下旬启动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遴选工作。7月1日-8月10日各成果负责人向教务处提交了成果申报书及支撑材料,8月19-22日评审专家组对成果进行了推荐评审,9月14日教学委员会审定通过推荐评审结果。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9月14-1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请实名向教务处反映。
电话:0817-3352703;3352101
电子邮件:cbyxyjwc@163.com
教务处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