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双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辅修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规定要求后同时获得另一专业的学士学位,未达到申请学士学位要求者可视相应条件获得辅修结业证书。
为进一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更多更好的复合型、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知识面宽、跨学科的高素质专门人才,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双学位”教育的通知》(川学位【2009】6号)文件精神,结合《川北医学院关于开展“双学位”教育的实施方案》、《川北医学院“双学位”授位工作细则》和《川北医学院学生攻读“双学位”选拔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18级五年制本科生、2019级四年制本科生进行“双学位”教育学生选拔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双学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和决策,以及宏观管理。由张波副校长任组长,外国语言文化系、管理学院、教务处、学生处及学生总支等相关领导任小组成员。日常工作由外国语言文化系、管理学院和教务处分工负责。学院教务处负责总体组织与协调。教务处教务科协同各院系组织拟修“双学位”学生的推荐报名工作,外国语言文化系、管理学院分别组织学生面试及考核录取工作,形成预录名单,报教务处,待学校“双学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张榜公布。
二、选拔原则
(一)攻读“双学位”的学生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本科学生人数的10%(全校统筹安排)。
(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三)学生自愿,院系推荐,考核合格,审批同意。
三、开展“双学位”教育的专业
(一)英语专业,64学分,成绩考试合格并取得学分者,授文学学士学位。
(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64学分,成绩考试合格并取得学分者,授管理学学士学位。
四、选拔对象与条件
(一)普通全日制2018级五年制、2019级四年制本科在校学生;
(二)政治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大学习潜力;
(三)学习成绩优秀,前期所学课程无重修记录
(四)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者;
(五)主修专业学费按规定已缴清,且有承担“双学位”教育的经济能力;
五、时间安排
(一)学生报名时间及方式:各院系拟修“双学位”学生于3月20日前下载并填写 “川北医学院学生攻读“双学位”专业申请表”发送至相关院系联系人处,纸质申请表待疫情结束后补交。学生应保证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并保证攻读“双学位”意愿真实。管理学院和外国语言文化系于4月6日前将考核后审定名单交教务处。
外国语言文化系“双学位”信息QQ群:1041368464;
管理学院“双学位”信息QQ群:1039604710.
学生进群时务必备注清晰:专业+年级+姓名。
(二)相关政策咨询电话: 3352280
(三)“双学位”教育专业面试及考核方式由院系决定。
(四)公示时间:待定
六、学分收费参照四川省学分制改革收费的非医类标准执行。
附件:川北医学院学生攻读“双学位”专业申请表
川北医学院教务处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