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研究生考试、期末考试已经陆续开始。为了严肃考纪,加强校风学风建设,维护我校考试的严肃性,现重申考试纪律如下:
一、每位考生必须坚持诚信考试。所有学生必须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国家等级考试还需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的位置就座,并将有关证件摆在座位左上角备查。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指挥和调动,不得随意走动,不准吸烟、不准大声喧哗,不得要求提前发卷。迟到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按旷考处理。考试进行30分钟后才准交卷离开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将随身携带的与考试有关的物品如书籍、笔记、书包等按指定地点存放,违者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3、考生不得带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否则按作弊处理。
4、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准向监考人员询问,但若遇有字迹不清、漏字、试卷发错、缺页等情况,经举手征得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提问或交换试卷。
5、考场内必须保持肃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窃视他人试卷,不准抄袭,不准换卷,不准递条,不准看书、看笔记等。
6、考生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提前交卷者,交卷后到指定地点,不准在考场周围喧哗或谈论试题,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7、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终止时间一到,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试卷放在桌上,依次退出考场,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监考教师必须按时到考场监考,不认真履职者按《川北医学院教学事故管理办法》处理。
四、每次考试有关部门都应安排相应人员巡考。
五、对违纪学生按有关规定作相应的处理,录像回放发现的作弊行为,亦做等同处理。根据教育部学生管理规定,使用通讯设备及其他器材作弊者、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将严肃处理,甚至移交司法机关。
川北医学院教务处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