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6年国家、四川省教学工作会精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川北医学院教学工作会的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各种教学奖项工作,表彰一批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优秀教学管理人员个人和集体。请各单位依据相关评选条件,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一线专任教师及教学管理个人及集体。
二、评选条件
参见评选2016年各种教学奖项工作的评选条件(附件2)。
三、评选名额
1.优秀教学团队
3个
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3个
3.教学标兵10名
4.教学新秀10名
5.优秀教研室主任10名
6.优秀实验室主任
10名
7.优秀教学秘书10名
8.优秀教学管理干部10名
各教学单位申报限额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和方法
(一)申报。根据评选条件,自愿向所在院系申报。
(二)院系初评。院系根据推荐名额、评选条件和指标体系进行评选,确定推荐人选,经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上报学校。
(三)校级评选
学校对各院系推荐的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对申报教学标兵、教学新秀的人选进行课堂教学评价和评审;优秀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优秀教研室主任、优秀实验室主任、优秀教学秘书、优秀教学管理干部由教务处组织评选。
(四)评选结果公示
(五)教学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审定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各奖项申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推荐工作,严格程序,坚持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申报。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申报各类奖项人员需提交相关表格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所有材料均须签字盖章。
请各单位于1月3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及汇总表(见附件)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联系人:曹俊芳 刘亮,电话:3352011
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nsmcjwc@163.com。
川北医学院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