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研究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信息化建设,规范实验室管理,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川教函﹝2017﹞55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6-2017学年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上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内容
各院、系、研究所以实验室为单位准确填写《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3)、《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4)、《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5)和《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6),《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7)数据填报时间范围:2016-2017学年(即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成立实验中心的学院以中心下属各实验室分别上报数据。报表表样、填报说明及相关代码见附件(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二、实施步骤
1.9月19日(周二)下午16:00前各院、系、研究所把填报数据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2.9月20日-29日,教务处会同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人员核查、汇总全校统计数据。
3.10月1日-15日,教务处会同国有资产管理处通过实验室信息统计网上报系统向省教育厅实现数据网报,并上报纸质报表。
三、注意事项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指导实验室负责人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和报表填报工作,确保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2.所有报表要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版材料,电子版发送至:OA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程博,纸质材料必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顺庆校区一教学楼五楼),联系人:程博,联系电话:2242704。王蓉,3352618。
3.各部门在统计、上报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或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寻求帮助。
附件:1.
2017川北医实验室数据上报空表
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3.ppt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201609(北化填报培训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