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阅读次数: 日期:2024-06-18
根据《川北医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经学生本人申请,公共卫生学院院系教授委员会初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同意授予2023届本科毕业生吉史木机学士学位。现将授位名单公示五天,详见附件。
若有异议,请于6月22日下午5:30前实名向川北医学院教务处(电话:0817-3358110)或川北医学院纪委(电话:0817-3352663)反映。
川北医学院教务处
2024年6月18日
相关附件:
1. 川北医学院关于授予2023届本科毕业生吉史木机学士学位的决定.pdf
2. 川北医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补授)学生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