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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202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教务处 阅读次数: 日期:2025-09-30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教育环境,按照《川北医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川北医发〔2021〕3号)(下称《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原则,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合理规划,确保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完成。

二、组织管理与机构

1.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教学工作的校领导

成员: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各院系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规划全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教务处负责具体实施。

2.各院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转专业工作小组(人数不低于5人),负责本院系转专业相关工作。

三、转专业控制表及名额核定

1.签订有正式定向协议的本科学生不得转专业;临床医学(卓越医生班)可以转出,不接收其他专业转入。

2.202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控制表:


首选科目

专业名称

转专业条件


















物理

临床医学



















首选科目为物理的专业可互相转,首选科目为历史的专业可互相转。

医学影像学

麻醉学

眼视光医学

精神医学

口腔医学

预防医学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影像技术

法医学

眼视光学

临床药学

药学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康复物理治疗

智能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中西医临床医学

护理学

助产学

运动康复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历史

护理学

助产学

社会工作

英语

财务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3.202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名额核定规则各教学院系根据本专业2025级招生人数的10%核定可转出人数,根据本专业招生人数的5%核定可转入人数;若非整数,向上取整确定人数。

四、工作流程

202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程序按《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执行,请各院系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各院系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接收条件、转专业转出名额和转入名额、工作流程及负责人等,经院系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向学生公布并报送教务处。

2.申请转专业学生除须符合《办法》第二章第四、五、六条之规定外,所修全部必修课程应无补考记录,且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含50%)。

3.各院系根据申请转入专业所有学生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并按绩点由高到低的顺序核定拟转入名单,经院系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送至教务处。

4.学生申请转入专业应符合该专业的招生条件要求。

五、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

1.院系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底,并在院系网站上公布。

2.学生报名时间:2026年2月28日—3月2日下午3:00。

3.院系审核报名资格并整理转出考核名单报教务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日下午4:00。教务处于3月5日下午5:00将公示无异议的转出学生名单下发至各院系。

4.院系按照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的顺序核定拟转入名单,并将拟转入名单报送至教务处,截止时间2026年3月9日下午4:00。

5.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核各院系拟转入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两周内,拟转专业学生可到拟转修读专业进行试读,试读期间可提交放弃转专业申请。

6.学生试读结束后,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7.教务处将转专业学生名单上报学信网备案。

8.若院系无转出/转入学生,也须按时间节点以书面的方式做零报告。

六、转专业学生的管理

转专业学生的管理按照《川北医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第四章之规定执行。

七、学校转专业工作监督

转专业学生若有异议,请实名向川北医学院教务处(电话:0817-3358110)或川北医学院纪委(电话:0817-3352663)反映。


附件:1.川北医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2025级转专业院系转出汇总表

      3.2025级转专业院系转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