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教育环境,按照《川北医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川北医发〔2021〕3号)(下称《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原则,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合理规划,确保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完成。
二、组织管理与机构
1.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教学工作的校领导
成员: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各院系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规划全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教务处负责具体实施。
2.各院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转专业工作小组(人数不低于5人),负责本院系转专业相关工作。
三、转专业控制表及名额核定
1.签订有正式定向协议的本科学生不得转专业;临床医学(卓越医生班)可以转出,不接收其他专业转入。
2.202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控制表:
首选科目 | 专业名称 | 转专业条件 |
物理 | 临床医学 |
首选科目为物理的专业可互相转,首选科目为历史的专业可互相转。 |
医学影像学 |
麻醉学 |
眼视光医学 |
精神医学 |
口腔医学 |
预防医学 |
医学检验技术 |
医学影像技术 |
法医学 |
眼视光学 |
临床药学 |
药学 |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康复物理治疗 |
智能医学工程 |
生物医学工程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护理学 |
助产学 |
运动康复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历史 | 护理学 |
助产学 |
社会工作 |
英语 |
财务管理 |
公共事业管理 |
3.202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名额核定规则:各教学院系根据本专业2025级招生人数的10%核定可转出人数,根据本专业招生人数的5%核定可转入人数;若非整数,向上取整确定人数。
四、工作流程
202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程序按《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执行,请各院系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各院系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接收条件、转专业转出名额和转入名额、工作流程及负责人等,经院系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向学生公布并报送教务处。
2.申请转专业学生除须符合《办法》第二章第四、五、六条之规定外,所修全部必修课程应无补考记录,且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含50%)。
3.各院系根据申请转入专业所有学生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并按绩点由高到低的顺序核定拟转入名单,经院系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送至教务处。
4.学生申请转入专业应符合该专业的招生条件要求。
五、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
1.院系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底,并在院系网站上公布。
2.学生报名时间:2026年2月28日—3月2日下午3:00。
3.院系审核报名资格并整理转出考核名单报教务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日下午4:00。教务处于3月5日下午5:00将公示无异议的转出学生名单下发至各院系。
4.院系按照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的顺序核定拟转入名单,并将拟转入名单报送至教务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9日下午4:00。
5.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核各院系拟转入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两周内,拟转专业学生可到拟转修读专业进行试读,试读期间可提交放弃转专业申请。
6.学生试读结束后,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7.教务处将转专业学生名单上报学信网备案。
8.若院系无转出/转入学生,也须按时间节点以书面的方式做零报告。
六、转专业学生的管理
转专业学生的管理按照《川北医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第四章之规定执行。
七、学校转专业工作监督
转专业学生若有异议,请实名向川北医学院教务处(电话:0817-3358110)或川北医学院纪委(电话:0817-3352663)反映。
附件:1.川北医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2025级转专业院系转出汇总表
3.2025级转专业院系转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