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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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辅修学士学位”教育学生选拔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26-04-03

各院系:

“辅修学士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修习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规定要求后同时获得另一专业的学士学位。

为进一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更多更好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知识面宽、跨学科的复合型高素质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学位〔20191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川北医学院辅修学士学位教育实施细则》(川北医发202161号)《川北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方案(试行)》(川北医发20241号)、《川北医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25修订)(川北医发〔20254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开展2026年“辅修学士学位”教育学生选拔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辅修学士学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决策及宏观管理,由学校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外国语言文化系、管理学院、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等部门负责人任小组成员。

二、工作机制

“辅修学士学位”日常工作由外国语言文化系、管理学院和教务处分工负责,其中教务处负责总体组织与协调,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协同各院系组织拟修“辅修学士学位”学生的推荐报名工作,外国语言文化系、管理学院分别组织学生面试及考核录取工作,形成预录名单,报教务处,待学校“辅修学士学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公布。

三、选拔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二)学生自愿,院系推荐,考核合格,审批同意。

四、开设专业及授位条件

(一)开设专业

开设类型

专业名称

学科门类

授予学位

开办学院

学分

辅修学士学位

英语

文学

文学学士学位

外国语言文化系

64

公共事业管理

管理学

管理学学士学位

管理学院

64

授位条件

按照《川北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川北医发〔2025〕41号)第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相应的辅修学士学位:

(一)取得主修专业的学士学位;

(二)修完辅修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规定的相应学分,通过毕业论文或者毕业设计等毕业环节审查,成绩合格,且通过辅修毕业论文答辩。

五、选拔对象与条件

(一)选拔对象与数量

1.普通全日制2025级本科在校学生;

2.攻读“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本科学生人数的10%(全校统筹安排)。

(二)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大学习潜力;

2.学习成绩优秀,前期所学课程无重修记录;

3.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者;

4.主修专业学费按规定已缴清,且有承担“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的经济能力;

六、时间安排

(一)学生报名时间及方式:各院系拟修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410日前填写《川北医学院学生攻读“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交到相关院系教务科,学生应保证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并保证攻读辅修学士学位”意愿真实。管理学院和外国语言文化系于424日前将考核后审定名单交教务处。

外国语言文化系地址:甘露书院南203辅修学士学位”信息QQ群:1093361646;

管理学院地址:甘露书院南311辅修学士学位”信息QQ群:994145432

学生进群时务必备注清晰:专业+年级+姓名。

(二)咨询电话:0817-3358110

(三)辅修学士学位”教育专业面试及考核方式由院系决定。

(四)公示时间:待定

七、收费标准

学分收费参照四川省学分制改革收费的非医类标准执行,录取后一次性缴清收费标准按照90元/学分,共计收费5760元


附件:川北医学院学生攻读“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pdf





川北医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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