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教育环境,按照《川北医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下称《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原则,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合理规划,确保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完成。
二、组织管理与机构
1.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学校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和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教务处、各院系部及相关专业负责人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统筹规划全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教务处负责具体实施。
2.各院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转专业工作小组(人数不低于5人),负责本院系转专业相关工作。
三、转专业控制表及名额核定
1.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控制表:
原修读专业
| 可转修读专业
|
麻醉学
| 除中西医临床医学、财务管理、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英语等专业外,可转修读校内其他全部专业
|
医学影像学
| 除中西医临床医学、财务管理、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英语等专业外,可转修读校内其他全部专业
|
口腔医学
| 除中西医临床医学、财务管理、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英语等专业外,可转修读校内其他全部专业
|
临床医学
| 除中西医临床医学、财务管理、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英语等专业外,可转修读校内其他全部专业
|
眼视光医学
| 除中西医临床医学、财务管理、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英语等专业外,可转修读校内其他全部专业
|
精神医学
| 除中西医临床医学、财务管理、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英语等专业外,可转修读校内其他全部专业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英语、社会工作、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助产学
|
法医学
| 眼视光学、药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助产学、运动康复、智能医学工程、康复物理治疗、临床药学
|
眼视光学
| 法医学、药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助产学、运动康复、智能医学工程、康复物理治疗、临床药学
|
药学
| 法医学、眼视光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助产学、运动康复、智能医学工程、康复物理治疗、临床药学
|
医学检验技术
| 法医学、眼视光学、药学、医学影像技术、预防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助产学、运动康复、智能医学工程、康复物理治疗、临床药学
|
医学影像技术
| 法医学、眼视光学、药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助产学、运动康复、智能医学工程、康复物理治疗、临床药学
|
预防医学
| 法医学、眼视光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助产学、运动康复、智能医学工程、康复物理治疗、临床药学
|
护理学(理科,或选考科目为物理)
| 法医学、眼视光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助产学、运动康复、智能医学工程、康复物理治疗、临床药学
|
护理学(文科,或选考科目为历史)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英语、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工作、财务管理、助产学
|
公共事业管理
| 护理学、英语、社会工作、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助产学
|
生物医学工程
| 法医学、眼视光学、药学、护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助产学、运动康复、智能医学工程、康复物理治疗、临床药学
|
英语
| 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工作、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助产学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理科,或选考科目为物理)
| 法医学、眼视光学、药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助产学、运动康复、智能医学工程、康复物理治疗、临床药学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文科,或选考科目为历史)
| 护理学、英语、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财务管理、助产学
|
社会工作
| 护理学、英语、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助产学
|
财务管理
| 护理学、英语、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工作、助产学
|
助产学(理科,或选考科目为物理)
| 法医学、眼视光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护理学、运动康复、智能医学工程、康复物理治疗、临床药学
|
助产学(文科,或选考科目为历史)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英语、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工作、财务管理、护理学
|
运动康复
| 法医学、眼视光学、药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助产学、智能医学工程、康复物理治疗、临床药学
|
智能医学工程
| 法医学、眼视光学、药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助产学、运动康复、康复物理治疗、临床药学
|
康复物理治疗
| 法医学、眼视光学、药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助产学、运动康复、智能医学工程、临床药学
|
临床药学
| 法医学、眼视光学、药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助产学、运动康复、智能医学工程、康复物理治疗
|
2.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名额核定表:
专业
| 可转出人数
| 可转入人数
|
麻醉学
| 23
| 5
|
医学影像学
| 28
| 5
|
口腔医学
| 15
| 5
|
临床医学
| 80
| 20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20
| 0
|
眼视光医学
| 8
| 5
|
精神医学
| 12
| 10
|
法医学
| 6
| 5
|
眼视光学
| 8
| 5
|
药学
| 9
| 5
|
医学检验技术
| 16
| 10
|
医学影像技术
| 12
| 10
|
预防医学
| 15
| 5
|
护理学
| 44
| 25
|
公共事业管理
| 7
| 10
|
生物医学工程
| 6
| 5
|
英语
| 6
| 5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7
| 5
|
社会工作
| 4
| 5
|
财务管理
| 9
| 5
|
助产学
| 10
| 5
|
运动康复
| 6
| 5
|
康复物理治疗
| 6
| 5
|
智能医学工程
| 6
| 5
|
临床药学
| 5
| 5
|
合计
| 368
| 180
|
四、工作流程
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程序按《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执行,请各院系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各院系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接收条件、考核方式、工作流程等,经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向学生公布并报送教务处。
2.学生报名资格除须符合《办法》第二章第四、五、六条之规定外,申请转专业学生所修全部必修课程应无补考记录,且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含50%)。
如转出报名人数未达到核定的可转出人数,可允许学分绩点排名在50%后的学生按照学分绩点排名进行递补,至达到核定的可转出人数为止。
签订有正式定向协议的本科学生不能进行转专业。
3.转入考核由拟转修读院系转专业工作小组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可采取笔试、面试等,具体由院系自定。录取时按照最终转专业成绩顺序录取,转专业成绩由所修全部必修课平均成绩(40%),转入考核成绩(60%)组成。
五、日程安排
1.院系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
2.学生报名时间:2022年2月18-20日。
3.院系审核报名资格并整理转出考核名单报教务处,截止时间2022年2月22日。教务处将于2月28日将公示无异议的转出学生名单下发至各院系。
4.院系组织转专业转入考核工作,时间为3月1日至6日。
5.各院系于3月7日将拟转入名单并报送教务处。
6.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核各院系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两周内,拟转专业学生可到拟转修读专业进行试读,试读期间可提交放弃转专业申请。
7.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8.拟转专业学生试读结果确定后学校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并上报学信网备案。
六、转专业学生的管理
转专业学生的管理按照《川北医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第四章之规定执行。
附件:川北医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川北医学院教务处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