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学校的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体现办学特色和优势,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和《川北医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暂行办法》(川北医教【2012】27号)精神,结合我校专业建设现状,现就我校2018年新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申报的基本原则
1.符合国家和四川省卫生事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需要。
2.符合学校建设区域性高水平医科大学的办学目标、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特色、急需的基本原则,以健全医学类专业为主,突出医学特色和优势,协调发展医学相关专业,适度发展其他专业。
3.依托学校的优势学科,有利于主体学科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办学基础和必需的师资队伍、实验场地等基本办学条件,有利于形成特色专业群。
4.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二、申报程序
1.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教授委员会对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可行性,尤其是专业的人才需求进行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填写相关申报文件(见附件),于2018年6月5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纸质文档一份,同时通过OA发电子版);
2.教务处于6月中旬组织专家对申报专业进行论证,并提交教学委员会审议、学术委员会、院长办公会审定,确定申报专业名单;
3.各院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各对申报专业材料进一步修改,6月下旬定稿;
4.7月初,教务处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专业申报材料,并结合公示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5.7月中旬省卫生与健康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医学类专业进行现场考察。
6.7月下旬学校报教育部公示。
三、其他事项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分为备案或审批两类。其中,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专业代码后加字母K的专业)和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适用审批程序,其他专业适用备案程序;
2.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做到内容完整无误,排版美观大方;
3.各教学单位填写《2018年拟申报本科专业一览表》,于5月30日下班前报教务处。
4.联系人:方庆 电话:3352280,68261
附件:1.2018年拟申报本科专业一览表
2.申请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3.增设专业培养方案
4.增设专业带头人统计表
5.增设课程信息统计表
6.增设专业授课教师统计表
7.增设专业教学设备统计表
8.其他支撑材料(主要是指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方面的支撑材料)
9.院系教授委员会意见
教 务 处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