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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2024年度立项科研项目取消立项资格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24-10-14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立项管理,根据《关于申报四川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课题的通知》和《四川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关于下达2024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的规定,现对逾期未提交资料的项目取消立项资格(详见附件)。

请各相关单位强化科研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要求推进项目有关工作,确保申报项目顺利完成,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现象。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交立项资料,今后“中心”不再接受其申报事宜。请将本通知转发相关项目负责人。

相关附件:取消立项资格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