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下称“中心”)各项立项课题能够顺利结题,中心特此决定,将于2025年2月至5月期间,集中受理2024年度及以往年度的项目结题材料。请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积极准备,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要求
1.受理期限
受理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至5月19日,逾期将不再受理本年度结题事宜。
2.成果标准
关于成果的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024年项目结题实施细则》。
3.成果标注
所有申请结题的项目成果,均需在显著位置注明“川北医学院2024年度四川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项目编号:******)”,英文标注为“The Primary Health Development Research Center of Sichuan Province Program”。未标注的成果将不予结题。
二、结题流程
对于2023年及2024年度立项的课题,项目负责人直接在四川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科研管理系统(http://47.109.59.241)提交结题材料扫描件。待中心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再邮寄纸质版材料,线上集中审核时间初步定于为5月20至5月31日。项目负责人请于6月1日登录系统,如果系统显示为初审通过,则请于6月15日前将材料寄送本中心办公室。
对于2022年及以往年度立项的课题,项目负责人需先在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用户注册,然后加入QQ群(群号:693993533),并联系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课题信息关联后,再进行结题材料提交,提交时间为5月20号之前。线上审核通过后,再于6月15日前邮寄纸质版材料。
三、结题材料规范
所需材料包括:《四川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鉴定结项审批书》(盖章件)、经费使用明细(加盖财务部门章)、项目研究期间发表的相关论文或其他成果材料、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如有变更)、如有英文文章需提供数据库收录截图等。
电子档材料需为以上材料的扫描件。纸质材料结题资料需装订成册,按顺序排列。若结题支撑材料丰富,建议采用胶装方式汇总(一式两份)。
所需表格可在中心官网资料下载栏目获取。
四、成果鉴定与验收
中心将组织学术委员会对项目最终成果进行鉴定。
通过鉴定的项目成果,将由中心办理结题验收,并向项目负责人颁发《四川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结题证书》。
五、材料邮寄地址
纸质版材料需邮寄至: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234号川北医学院四川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陆老师收)
邮政编码:637000
联系电话:13108314627
六、其他注意事项
各项目责任单位应高度重视项目中后期管理,加强对本单位科研项目的监管。
项目负责人应发扬优良学风,认真对待课题研究,确保按期提交高质量成果。
中心自2022年起已启动课题清理工作,将定期清理逾期未结题的项目,并予以撤销,本次清理为2022年及之前立项的所有项目。撤销后,将通报至项目承担单位,并要求退回资助经费。
对于逾期未结题单位数量较大的情况,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将被视为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纳入中心科研诚信记录,并限制申报数量。
七、联系方式
在结题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请及时与中心联系。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13108314627
QQ群:693993533
附件:《2024年项目结题实施细则》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内容,确保结题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