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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及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22-11-19 点击:

一、继续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继续教育学院在学校领导下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教育及自考助学(以下简称“成人教育”),是教学、行政管理为一体的二级机构,主要职责为: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行政的指示、决定,加强对学生政治素质及文化素质教育,为国家培养高级医学应用型合格人才。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领导部门有关发展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提出成人教育专业设置及招生规模。

3.根据学校目标管理要求,制定成人教育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成人教育招生计划的申报、录取,教学点申报审批及协议签订。

5.负责成人教育的教学运行管理,组织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等的制定和实施,教学质量的监控。

6.负责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成绩考核及结业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颁发,学生档案的管理与发放。

7.负责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综合测评、违纪学生的处理,并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8.负责指导、检查校外教学点成人教育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工作,并进行年度综合考评。

9.协调相关关系,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10.承办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院长岗位职责

1.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按照学校目标管理要求和继续教育学院的职责,主持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参与制定学校成人教育的规划,拟定继续教育学院发展规模、专业设置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主持召开继续教育学院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和处理日常工作及重大事项,协调各科室的工作关系,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4.组织对继续教育学院各类工作人员的培养、考核等,提出工作建议。

5.及时学习和掌握先进教育思想与管理知识,熟悉管理业务,遵循教育规律,指导教学和管理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6.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组织制定和完善继续教育学院各项管理制度。

7.积极组织开展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督促和检查教学质量。

8.按照学校财经管理制度,合理制定继续教育学院的经费预算,合规使用预算经费,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9.关心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搞好团结,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的积极性。

三、副院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协助院长制定学院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配合院长保障上级和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协助院长做好日常行政工作,根据分工负责分管工作。涉及到全面性工作时,要及时向院长汇报。院长外出期间,负责完成院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3.指导、督促、检查分管科室的日常工作及岗位职责履行的情况,要求分管科室按上级部门、学校和继续教育学院的有关政策、规定,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4.根据分工主管的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分管科室的工作情况,在日常工作中遇到问题和困难时,要及时协调解决,必要时向院长汇报。

5.及时了解和指导校外教学点工作,适时提出教学改革及创新工作的建议与意见。

6.关心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7.完成学校和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助领导落实目标管理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入调查研究,如实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当好领导的参谋。

2.具体处理部门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本部门及上级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

3.拟定部门工作计划、报告、工作总结等文件,提交办公会讨论。

4.负责部门文件的送审、打印、分发、归档,管理部门的文书档案及行政公章。

5.按领导要求,组织安排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并作好各项准备和服务工作。

6.负责重大问题的归口报告,及时准确地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

7.安排公务接待及受理来信来访工作。

8.负责统计年度报表、职工考勤和节假日值班安排等,并逐月作好学院大事记。

9.登记、保管部门的固定资产,购置、保管及发放办公用品。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根据办公室工作任务和所属人员的岗位职责,负责计划、组织和协调本科室工作,考核所属人员的工作业绩。

2.遵循准确、保密、高质、高效的原则,按规定的程序草拟学院公文,如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通知、简报、协议书及各种对外公函等。

3.负责做好各科室间的工作协调、上传下达,以及信访、接待和对外联络工作。

4.准备各种会议,并作会议记录,负责会议决议的执行、检查、督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定期向领导报告各科(室)工作情况,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5.负责部门的印章管理及合法使用,以及安全保密工作。

6.负责文印、文书和档案管理。

7.做好部门职工的考勤,承办请假、销假手续。

8.组织办公室人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协助做好其他科室相关工作。

六、教务科工作职责

1.组织制定和修订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习大纲,检查、督促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的实施。

2.编制学期教学计划,按时向院(系、部)和各教学点下达教学任务。

3.检查和督促院(系、部)和各教学点编制教学课程进度表、授课课程表,落实授课教师和教学场地。

4.检查、督促教学计划的执行,定期对教学过程及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

5.负责制卷、监考等考务工作的组织管理,安排各门课程结业考试、补考,定期进行课程成绩分析。

6.管理学生学籍与学籍档案,办理新生注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成绩管理、学籍异动(转专业、转学和休、停、退学)管理及毕业、肄业生资格的审查工作。

7.负责审查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组织。教授委员会初审后,报学校学位委员会终审。

8.负责学生毕业证、结业证、肄业证、学位证及学历证明书办理及发放。

9.根据部门发展规划,提出教学改革的建议和意见。

10.负责试题库建设。保管好已批阅的每门课程考试试卷,直至学生毕业。

11.负责检查教学完成情况,统计授课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并按标准核算教师的课时津贴。

12.拟定有关教学管理文件及规章制度,报学办公会审定。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教务科科长岗位职责

1.熟悉上级有关教学管理的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拟定教学管理文件及规章制度。

2.在党政领导下,制定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安排。

3.编制学期教学计划,按时向院(系、部)及各教学点下达教学任务,协助分管院长对教学点进行教学管理。

4.负责课程调度,督促教学任务的落实,协调有关单位的教学工作,及时处理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5.负责审核试卷,组织安排各门课程结业考试和毕业考试。

6.负责学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证书管理和发放工作。

7.负责统计教学完成情况,结算教师课时费。

8.认真学习新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在学院领导下,开展教学研究,积极推进教学改革。

9.组织教务科人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协助做好其他科室相关工作。

八、学生科工作职责

1.在党政领导下,遵照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培养目标,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稳定教育。

2.教育和督促学生严格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

3.负责学生的奖惩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拟定方案并具体实施,及时表彰先进,对违纪学生进行耐心教育并按学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4.负责学生的学期注册报到,检查学生的课程作业完成情况,并作好登记。

5.检查学生到课情况,作好学生到课考勤记录。

6.管理好在校学生的档案,做好学生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做好毕业生档案发放。

7.负责接待和处理有关学生方面的来信来访和合理诉求。

8.配合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搞好学生的就业指导和推荐。

9.根据目标管理对学生工作的要求,认真作好学生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学生科科长岗位职责

1.在党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指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抓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定期向分管院长汇报。

2.制定学生科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3.教育、管理、考核学生科干部、辅导员的工作情况。

4.按照各种学生评优评奖条例拟定评定方案,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具体实施。

5.教育督促学生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校风校纪,以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对违纪学生进行耐心教育并按学生管理条例及时处理。

6.对因故不能参加面授学习或考试的学生的请假申请进行初审,报分管院长审批。

7.做好与相关科室的协调工作,接待和处理有关学生方面的来信来访和合理诉求。

8.配合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指导和推荐学生就业。

9.组织学生科人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协助做好其他科室相关工作。

十、辅导员岗位职责

1.在党政领导下,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学生进行理想、人生观、爱国主义、道德品质和法制教育。

2.组织学生学习《川北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教育学生自觉遵纪守法。对学生违纪的事实进行查证,及时教育,提出处理意见。

3.熟悉学生的基本情况,积极主动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定期向学生科长汇报。

4.负责学生学期报到注册,检查学生作业完成情况和到课情况,并做好登记。

5.指导学生班级活动,积极培养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指导他们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

6.在学生科长领导下做好评优评奖、学年和毕业鉴定工作,指导学生正确择业。

7.负责管理好在校学生的档案,做好各种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自考办工作职责

1.在党政领导下,负责自考续办、扩办、新办专业申报工作。

2.负责拟定自考各种管理制度、总结、计划、宣传和其它文字材料。

3.做好自考学生考籍注册、转免考、考籍更改转移数据的审查、统计、上报和下发。

4.做好自考报名报考、命题、考试、阅卷、登分,成绩上报和下发。

5.负责自考教材征订、毕业资格审查、毕业证书办理和发放。

6.负责全校自考安全和保密工作。

7.负责监督、规范自考助学行为,监控自考助学质量。

8.负责对自考助学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9.负责催收、协助结算有关自考经费。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自考办主任岗位职责

1.在党政领导下,负责自考专业申报、招生和助学管理工作。

2.负责拟定自考各种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自考助学单位认真执行。

3.负责监督有关自考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

4.负责自考有关课程的命题审核工作,并安排组织省考课程的考试。

5.协助自考助学单位结算自考有关经费。

6.负责自考对外联络和协调工作,对自考工作会进行筹划和准备。

7.负责自考日常管理工作,以及自考办安全和保密工作。

8.组织自考办人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协助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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