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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06 点击:

继续教育学院各科室、各教学点:

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领导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继续教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叶 政

副组长:许仕全

成 员: 吕大权 何青萍 周 斌 朱九九 李 勇 司 杰 朱心婷 何 静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由朱九九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心 婷为办公室成员。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分解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年 度任务,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组织实施。

3.履行监督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分析继续教育学院全院的党费廉政建设工作状况和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动态,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5.对继续教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学校纪委和上级党组织汇报。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

2.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就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工作提出实施 意见。

3.对机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督促机关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特别是要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

6.主动与服务单位和服务对象保持联系,征询他们对继续教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7.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建设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和依法办事能力,坚持原则,履行职责,结合单位实际,把反腐倡廉要求贯穿于决策和管理全过程,推 动继续教育学院工作的健康运行。

川北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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