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及广大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厅《关于撤销专科层次中西医结合专业设置的通知》(教高厅〔2008〕4号)文件精神,我院自2009年起停止中西医结合专业招生,请拟报考中西医结合专业的考生改报其他专业或其他院校的中医专业,请各教学点向考生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 川北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二○○九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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