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北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川北医发〔2025〕55号)文件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继续教育学院教授委员会初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拟授予927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20日至22日。
公示期内,若对结果有异议,请以实名提交书面材料至川北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电话:0817-2255967),凡未实名提交书面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 川北医学院2025年拟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名单
川北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