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川北医学院关于开展校内专业认证与新专业评估的通知》安排,现将校内专业认证与新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提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自评报告的专业
校内专业认证:MBBS(国际交流学院)、CM(国际交流学院)、口腔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学。
新专业评估:社会工作、财务管理、精神医学、眼视光医学、助产学、运动康复。
二、提交时间
(一)请于2020年2月28日前将签字盖章的自评报告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电子文档通过OA发送至苏畅处)。
(二)2019-2020年第二学期开学教学检查将对照自评报告检查校内专业认证与新专业评估的准备情况。
三、自评报告格式要求
详见附件1和附件2。
附件1:校内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模板
附件2:新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模板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