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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18-06-05

 

川北医发〔2018〕38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临床教学基地医院:

2018年11月18-22日,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莅临我校进行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对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开展为期4日的现场考察,其中对4所附属医院(包括非直属附属医院)进行现场考察。为确保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学校实际,对临床教学基地医院开展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单位务必以教育部颁布的《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标准(2016版)》(附件1)为依据,切实把握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标准的实质和精髓,强化医教研三位一体化发展模式,突出学科内涵建设和专业特色发展,完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明确医学教育改革方向,促进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不断提高本科教育质量,圆满完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不断提升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力,为建设区域性高水平医科大学奠定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的领导,明确认证工作整体思路,保障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顺利进行,各基地医院应成立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全面领导和部署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制定认证工作的总体方案,商议和决策重大问题;审定基地医院自评报告等重要材料(上报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督查、督促、督导认证工作质量水平。

在迎接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中,做到统一指挥、精心组织、严格要求、全员参与、真抓实干。全院上下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切实搞好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提升医院整体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三、工作计划

在认证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基地医院科教科(部)应积极组织临床医学相关学科和教研室开展工作,学习和解读《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标准(2016版)》,认真按照《川北医学院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操作指南与工作任务分解》(附件2)梳理问题,查找不足或短板,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方案,务必达到《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标准》要求的基本标准,努力为实现或达到发展标准而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学校将不定期或定期(8月)开展基地医院督导督查,有针对性地解决认证准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临床医学专业认证顺利进行(附件3,附件4)。

 

附件:1.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标准(2016版)

    2.川北医学院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操作指南与工作任务分解

    3.川北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基地医院工作计划

    4.川北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基地医院评价指标体系

 

 

                             川北医学院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