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科技创新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科技创新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阅读次数: 日期:2023-08-19

科技创新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科创中心仪器设备实行专管共用、开放共享制度,充分发挥最大效益。

2、科研人员使用大型仪器设备须提前在“共享平台”预约,实验前检查仪器设备,保证仪器正常运行。

3、各仪器设备均应建立档案由专人统一管理,内容包括仪器编号、品牌型号、购置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原始资料。

4、科研人员操作仪器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贵重仪器须在实验室管理人员指导下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更改仪器参数。

5、科研人员在仪器设备使用完成后,做好使用记录。

6、编制仪器操作手册,严格操作,定期保养,并作记录;仪器须有明显状态标识(使用、维修或停用)。

7、建立仪器设备校准程序,按期自检和校准,并作记录。

8、仪器设备报修、报废须由管理人员如实填写相应表格,再由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至学校相关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拆卸仪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