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科技创新中心意外事故应急程序

科技创新中心压力容器管理办法

阅读次数: 日期:2023-02-23

1、本中心工作人员持证操作,非本岗人员严禁使用。

2、时刻观察压力容器运行状态,随时做好运行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有关负责人。

3、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

(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现象的。

(3)安全附件失效,过量充装的。

(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的。

(5)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

(6)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

(7)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的。

10、每月应对压力容器以及安全附件进行全面检查,安全阀和压力表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科技创新中心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