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近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印发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 < 四川省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具体措施(试行)>的通知》,(川科监[2021]1号,见附件),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对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 < 四川省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具体措施(试行)>的通知》的通知/data/upload/file/202104/c3e7daf4add1402d360c89a4fd705faf.rar
科技处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