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中心)、科研实验室:
为切实做好2021年“五一”假期学校各研究所(中心)、科研实验室(以下简称“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中高校科研实验室运行安全,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现将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科研实验室要深刻认识本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和校园安全稳定对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的重要性。各科研实验室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登记和体温检测准入制度。
二、要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科研实验室负责人与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与踏实的工作态度,科研人员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切实把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假期间科研实验室安全。
三、各科研实验室要安排好假期间值班工作,放假前进行一次自我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所属科研实验室的水、电管线、气瓶等特殊压力容器以及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防爆、防毒、防污染等安全设施。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等需按学校要求做好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各类仪器设备电源、水源、气源及暖气、空调、电扇、通风装置的开关和门、窗处于安全状态,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分级分类,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四、各科研实验室要做好假期间科研实验室开放运行工作,强化安全意识,要充分认识安全稳定的重要性,充分保障实验室以及人、财、物的安全,要做好公共安全、生物安全的应急应对措施,以确保假期间科研实验安全有序运行。
五、各研究所、实验室和管理使用药品的部门对实验设备仪器安全要检修保养,对易燃易爆设备要按规范专人管理,对实验用药品要分类存放,标识清楚、专人管理,严格毒麻药等的管理,确保安全。
科学技术处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