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规范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根据审计整改要求,以及上级部门有关规定与《川北医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学校拟进行科研项目全面清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应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附加1科研项目未结题汇总表)。
二、清理要求
(一)因个人原因导致项目到期无法验收的项目负责人,需本人向科技处提交延期验收的书面申请。2017年12月31日及以前应结题的项目本次必须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不能申请延期;如不按期提交结题材料,作限制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撤消项目、停用或撤回资助经费、计入个人诚信档案等处理。
(二)项目延期时间最长为两年,两年后仍不能提交结题材料,将作限制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撤消项目、停用或撤回资助经费、计入个人诚信档案等处理。
(三)南充市市校科技战略合作项目原则上不允许申请延期结题。
三、各类项目验收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省部级项目请登录相应管理平台,按照要求提交结题材料。
(二)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1、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表一式两份(附件2);
2、经费使用情况说明及凭证;
3、项目研究期间发表的相关论文或其他成果材料一式一份。
(三)南充市市校科技战略合作项目结题要求请参照科技处《关于市校科技战略合作项目组织验收的通知》
(四)校级科研项目
1、川北医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表(附件3),一式两份;
2、项目完成的各项支撑材料(至少有一篇相关论文发表);
3、项目研究期间发表的相关论文或其他成果材料一式一份;
4、校内博士启动基金结题要求请参照科技处《关于组织川北医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见科技处网站)。
(五)横向项目
1、项目合同(协议)复印件1份;
2、项目委托方出具并加盖单位印章的结题证明(或其他可证明项目已结题的材料)原件1份(证明模板见附件4);
3、项目成果原件1份。
四、清理时限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本次结题项目清理工作,及时与项目负责人沟通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并通知项目负责人限期于2020年4月20日前按要求提交项目清理材料到科技处。
本次结题项目清理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程博
联系电话:2232907
科技处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