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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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结题清理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20-03-21

                               

校内各部门:

为规范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根据审计整改要求,以及上级部门有关规定与《川北医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学校拟进行科研项目全面清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9年1231日及以前应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附加1科研项目未结题汇总表)。

二、清理要求

(一)因个人原因导致项目到期无法验收的项目负责人,需本人向科技处提交延期验收的书面申请。20171231日及以前应结题的项目本次必须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不能申请延期;如不按期提交结题材料,作限制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撤消项目、停用或撤回资助经费、计入个人诚信档案等处理。

(二)项目延期时间最长为两年,两年后仍不能提交结题材料,将作限制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撤消项目、停用或撤回资助经费、计入个人诚信档案等处理。

(三)南充市市校科技战略合作项目原则上不允许申请延期结题。

三、各类项目验收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省部级项目请登录相应管理平台,按照要求提交结题材料。

(二)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1、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表一式两份(附件2);

2、经费使用情况说明及凭证;

3、项目研究期间发表的相关论文或其他成果材料一式一份。

(三)南充市市校科技战略合作项目结题要求请参照科技处《关于市校科技战略合作项目组织验收的通知》

(四)校级科研项目

1、川北医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表(附件3),一式两份;

2、项目完成的各项支撑材料(至少有一篇相关论文发表);

3、项目研究期间发表的相关论文或其他成果材料一式一份;

4、校内博士启动基金结题要求请参照科技处《关于组织川北医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见科技处网站)。

(五)横向项目

1、项目合同(协议)复印件1份;

2、项目委托方出具并加盖单位印章的结题证明(或其他可证明项目已结题的材料)原件1份(证明模板见附件4);

3、项目成果原件1份。

四、清理时限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本次结题项目清理工作,及时与项目负责人沟通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并通知项目负责人限期于2020420日前按要求提交项目清理材料到科技处。

  本次结题项目清理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程博

联系电话:2232907                                   

 

科技处

                               2020年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