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要求,通过自由申报,学校现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至2月2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处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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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川北医学院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推荐结果公示一览表/data/upload/file/202302/caa420c24224bedf68fcd15ed3924276.xls
科技处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