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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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八届科技大会科研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14-11-06

 

学校各部门:

我校第八届科技大会定于2014年12月5日在世纪礼堂召开。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科技管理工作,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促进我校科技工作持续快速发展。大会将对近年来我校科技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具体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全校各科技管理部门(院、系、处、所、中心)。

2、先进个人:全校各科技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二)评选名额

评选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9个。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执行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科研政策、科研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所在部门科技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有效,激励措施得力,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2、部门领导关心和全面指导本单位的科技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科技工作正常开展;

3、科研氛围浓厚,科技工作成绩显著,在高级别项目、高水平成果等方面成绩突出;

4、科技管理队伍人员稳定、思想活跃,在加强科研管理、推动本部门科研发展等方面措施得力、成绩显著。

5、在科技工作促进教学水平、学科建设与发展方面成绩显著。

(二)先进个人

1、热爱科技管理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2、熟悉科技管理业务,创新意识强,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科技管理成效显著,获得本单位及相关部门的一致好评;

4、善于发挥和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5、从事科技管理工作2年(含2年)以上。

三、评选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集体及个人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交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于11月14日前报学校科技处(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经学校科技委员会审议、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联系人:陈果

联系电话:2232907

 /先进个人申请表.doc

/先进集体申请表.doc 

科技处

201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