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及科研人员:
根据《川北医学院2012年党政工作要点》文件精神,为了做好学校第七届科技大会筹备工作,全面收集和展示我校科研人员在各项科研工作取得的成绩材料。科技处已于3月7日多渠道发布了通知。目前有个别教师尚未提交相关材料,由于时间较紧,相关事宜再次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二、提供材料内容:
1、严格按照《川北医学院科技奖励实施办法》(川北医科【2012】10号)文件(见附件)所规定的内容提供材料。
2、被SCI、SSCI、EI、Medline收录的论文需提供论文复印件及专业查新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书(需检索论文当年影响因子)。
3、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论文需提供期刊首页、目录页及论文复印件。
4、学术专著需提供原件。
5、科技成果奖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6、专利需提供相应立项文件复印件。
三、材料收集截止时间:
请各位科研人员将本人科研工作成绩相关材料务必于2012年5月16日前报送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陈 果
联系电话:2242635,63456
科技处
2012年5月11日
川北医学院科研奖励实施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