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5〕49号)、《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印发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申报推荐须知的通知》(川社联函〔2025〕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学校申报名额限3项。
二、评选范围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党政部门(单位)、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单位的个人或集体,在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主要包括:正式出版的专著(含专题论文集)、译著、古籍整理成果、工具书、学术通俗读物(以第一次版、印时间为准);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以第一次发表时间为准);未公开出版或发表,但被省部级及以上国家机关采纳应用,或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应用的研究报告(以采纳应用或批示时间为准,并出具证明材料)。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的成果,其内容偏重于哲学社会科学的可以申报参评。积极支持有组织的科研成果、青年学者的科研成果申报参评。
三、申报要求
(一)关于申报主体
1.符合评选范围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均可以个人或集体名义申报。
2.以个人名义申报成果,不管是作为负责人还是参与人,每人限报1项。
3.合作成果限定申报人数,申报人数(包括负责人)不超过8人,并按贡献大小确定排序。
4.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一般不得作为成果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确实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除外。
(二)关于申报方式
成果负责人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根据自身情况在推荐单位名单中择一推荐单位进行申报,不得多渠道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奖办”)不受理直接申报。
负责人在省社科联主页(http://www.scskl.cn)下载《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按要求如实填报。负责人和参与人在纸质《申报评审表》上签字,经负责人所在单位及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将《申报评审表》、成果、佐证材料、申报人排序协商证明等申报材料按要求报送到各推荐单位或推荐委托组织单位,具体以各推荐单位或推荐委托组织单位通知为准。
(三)有关注意事项
1.负责人应认真研判成果是否属于申报参评范围。
2.参评成果将由相关学科领域同行专家进行评审,负责人务必根据成果的实际内容慎重选择学科分类,交叉学科按就近原则填写,申报推荐完成后学科分类不得调整。翻译类成果、学术通俗读物等确实无法明确归属某一学科的成果,可选择“综合类”作为所属学科,其他成果均不得选择“综合类”。如因学科分类问题导致评审专家不予评审推荐,后果由负责人自负。
3.多人合作的成果,负责人务必征得参与人本人同意并在《申报评审表》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通过推荐的成果需在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进行网络填报,负责人和参与人均需进行身份验证,同一身份证号码限出现1次,第2次验证不予通过,申报材料将无法上传,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4.负责人与参与人相关规定。
负责人必须是:论文的第一作者;系列论文参与完成二分之一以上,且部分论文是第一作者;著作封面的主编或著者;研究报告的第一完成人。
参与人必须是:论文或系列论文的署名作者;著作封面的主编或著者、执笔人,前言后记明确参与写作的人员;研究报告的署名作者。
多人合作成果,排序明确在前但是放弃参与的须出具相关材料;多人合作成果以部分成员申报的,须出具申报人员及排序的课题组协商证明。
5.以集体成果形式申报,须慎重决定,一经申报不予变动,获奖证书不署个人姓名,省评奖办也不提供任何个人获奖证明。
四、申报材料
负责人按照要求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具体内容包括:成果内容;资格审核材料,包括成果公开发表刊物的封面及目录页,或公开出版物的封面及版权页,或被省部级及以上国家机关采纳应用的证明,或被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应用的证明;佐证材料,包括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结题证书,与成果有直接关联的文章、书评及其他社会影响材料等。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一)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省评奖办集中受理纸质推荐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指定地点,其他时间不予受理。报送至省评奖办的所有申报成果材料需自行备份,一概不予退还。
1.《申报评审表》5份,原件至少1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负责人、参与人签字,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加盖公章。
2.申报成果5份,原件至少2份。外文成果无法提供原件的,负责人所在单位(或科研管理部门)须签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以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形式发表的成果,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译文5份。著作提供目录、摘要及主要章节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译文,论文提供全文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译文。
4.佐证材料1份,制作目录并装订成册。包括应用或批示证明、结项证书、协商证明、与成果有直接关联的文章、书评及其他社会影响材料等。未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成果,必须提供应用或批示证明,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成果如无佐证材料可不提供。
5.《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系统自动生成,导出打印后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包括申报、资格审查、评议评审、公示等情况,并附推荐名单。
(二)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各推荐单位确定推荐名单后,组织成果负责人在省社科联主页登录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填报上传电子材料。
填报时间:2025年9月22日—2025年10月15日。
填报网址:http://221.236.28.125
填报要求:
1.成果内容。
上传成果全文,要求PDF格式,大小不超过60MB。如超过60MB,则上传成果简介,成果内容全文刻录成光盘,同纸质材料一起报送。以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形式发表的成果,需同时上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译文电子文档。
2.资格审核材料。
必须上传其中之一:成果公开发表刊物的封面及目录页;公开出版物的封面及版权页;被省部级及以上国家机关采纳应用,或被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应用的证明。要求PDF格式,大小不超过10MB。按系统提示上传至指定位置。
3.佐证材料。
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要求PDF格式,大小不超过10MB。所有佐证材料全部合并为一个文件上传。
五、申报时间安排
(一)即日起-9月25日,各单位、部门组织完成推荐工作,以单位、部门为单位提交申报评审表、附件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一份,纸质版、电子版应完全一致。
(二)9月26日-10月15日,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项目,拟推荐项目公示,完成后续推荐流程和成果申报。
六、联系方式
工作咨询:杨子昕、刘豪
地址:临江校区行政楼619室
电话:0817-2232907、610016
邮箱:kjtsysx@163.com
下载通知原文: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印发《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申报推荐须知》的通知
附件1: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推荐单位名单
附件2: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申报评审表
附件3: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学科分类目录
科技处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