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三、申报办法和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网络平台(不含“教育学研究”专区)。2025年10月20日9时网上申报开通,11月26日17时截止。申报办法和流程详见系统说明。
(二)申报者可访问(无需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要求填写、打印后提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网上申报截止前,申报单位组织完成第一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纸质材料报送纸质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证明材料、《申报汇总表》,所有申报材料提交后不再退还。网上提交信息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四、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评审表》均为9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9份(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申报一览表》由系统在线生成,生成后不得单独调整一览表有关信息和排列顺序,如需修改,在系统中修改有关信息,重新生成一览表。《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应保持一致。《申报一览表》打印1份,须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每页须标注页码和总页数,加盖骑缝章或每页加盖公章。
和申报成果无关的信息和材料无需提供。
五、学校申报时间安排
(一)即日起-11月17日,各单位、部门组织完成推荐工作,提交《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证明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一份,纸质版、电子版应完全一致。
(二)11月18日-11月26日,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项目,拟推荐项目公示,完成后续推荐流程和成果申报。
(三)请各位老师仔细阅读文件通知及附件(实施办法、申报答疑)要求,完成申报材料的准备。
六、联系方式
工作咨询:杨子昕、刘豪
地址:临江校区行政楼619室
电话:0817-2232907、610016
邮箱:kjtsysx@163.com
下载通知原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和申报答疑
科技处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