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及科研人员:
2024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美丽四川建设”专项课题开始申报,请相关院系认真阅读申报通知和指南(见附件),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研究水平,推动全省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服务美丽四川建设。
二、课题管理
“美丽四川建设”专项课题为省级项目,面向全省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项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一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含)以上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
(四)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四、工作安排
本专项实行网络申报,网络申报系统于2024年12月20日9:00到12月31日17:00开放,在此期间申报人可在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申报人有申报规定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有关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请申报人在2024年12月27日前,打印《申请书》一份提交学校科技处形式审查,逾期不予受理。待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再打印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项目编号”请务必按照规范填写。
五、其他事项
申报人须按《申报指南》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具体题目可自拟,务必保证在研究时限内按要求完成项目研究。课题应充分反映美丽四川建设工作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申报课题须按《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联系人: 刘雪梅
联系电话:2242635
附件
1.2024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美丽四川建设”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2.申报指南
3.申报流程
4.申请书
科技处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