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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马克思主义 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25-04-22

各有关部门及科研人员:

关于申报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的通知开始申报,请相关院系认真阅读申报材料(见附件),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省社科基金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旨在帮助广大思政课教师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提高教学与研究相贯通、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史论相结合的教学水平,更好发挥立德树人关键课程作用。

二、项目选题

本次申报不发布具体选题,鼓励围绕以下重点方向开展深入研究:

()思政课建设与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同步推进研究:主要资助思政课建设与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同步推进的工作体系、制度机制、方法路径、效果评价等方面的研究项目;

()学校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研究:主要资助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以及开展课件制作、讲义研制、教学案例编写、优质思政课推广等方面的研究项目;

()学校课程思政改革研究:主要资助结合学校、学科、专业特点分层分类推进课程思政教学模式改革、机制路径创新、实践案例探索等方面的研究项目;

()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研究:主要资助大中小学思政课课程目标一体化、教材一体化、教学内容一体化、师资队伍一体化、教研一体化、教学资源一体化、一体化机制构建、大中小学生思想与行为等方面的研究项目。

三、项目类别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4个类别。拟资助重大项目5项、每项资助20万元;重点项目15项、每项资助10万元;一般和青年项目各资助20项、每项资助5万元。

()重大项目完成时限为3—5年,其他类别项目完成时限为2—3年,具体时间由申报人根据研究内容自行填报。

()申报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转立为其他类别项目。

四、申报条件

面向全国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各级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科研人员组织申报,并须具备下列条件: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省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

()各类项目申报者从事思政课教学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少于3年。

()青年项目的负责人,要求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90519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85519日后出生),其他类型项目的负责人不对年龄作限定。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的负责人不对职称(职务)作限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在研(2025421日前未提交结项申请)的省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2.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材料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3.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和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

4.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5.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申报采取上线申报与线下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线上申报方式及时间。申请人和初级审核单位登录四川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进行申报和审核。线上申报务必要以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的《申请书》和《活页》为准。

本项目管理系统于20255159005191700开放,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接受任何申报及修改。初级审核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5211700

申报人有申报规定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有关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人员,电话:4008001636

()线下申报方式及时间。申报书经申报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初步审核后,由科研管理部门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个人直接报送不予受理。报送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6(原件至少1),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

()学校工作安排:请申报人在2025516日前,将《申请书》初稿提交科技处形式审查,逾期不予受理。待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再于519日将系统导出并打印申请书一式6(含原件1)提交至学校科技处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一致。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同步发科技处邮箱nsmckjc@163.com

、其他事项

申请人须按照申请书和申报公告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在申请时弄虚作假的,申报成果存在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 刘雪梅

联系电话:2242635


附件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申报材料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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