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及科研人员:
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研究团队学术研究专项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资助金额
团队专项资助面向省社科联建设的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研究团队进行申报。团队需运行良好,科研管理规范,承担的科研项目能够按期完成,积极参与省社科联开展的各项活动。
本次实行限项申报。在2018年、2023年开展的高水平研究团队评估中,评估结果“优秀”的团队可申报3项,评估结果“通过”的团队可申报2项。2023-2025年有团队专项资助被终止或者撤项的团队本次不得申报。
团队专项资助的资助金额为每项2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根据各高水平研究团队的主要研究领域、建设目标和预期科研成果来确定,名称不得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重复或相近。
(二)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是该团队成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有一定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2.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没有取得博士学位的,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2月3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2月3日后出生)亦可申报。
3.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5年12月3日前)。
4.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报。
三、成果要求
(一)研究成果达到省级课题的研究水平,成果形式为专著或研究报告。
(二)应用性研究成果具有实际的应用价值,成果字数原则上在3万字以上;基础性研究成果有一定的创新性,成果字数原则上在5万字以上。
(三)及时将最新、最有价值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报送四川省社科联《社科成果专报》稿件1篇以上,作为结题要件。
(四)研究时限:从立项之日起算,应用性研究完成时限为1年;基础性研究完成时限为2年。
四、申报方式
团队专项资助使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在四川省社科基金(规划)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申报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原件至少1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完全一致。
申报人有申报规定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有关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五、纪律要求
申报人要发扬严谨求实的学风,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守省社科高水平研究团队学术研究专项资助有关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如获资助,一律撤销,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和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不受理涉密申报。
六、工作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09:00—12月3日17: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二)请申报人在2025年11月27日前,提交纸质版《申请书》1份至学校科技处(临江校区行政楼615)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待审核通过后,再线上提交申报材料。同时,需报送正式申报材料: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份(原件至少1份)。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右上角“申报编号”栏请务必按照四川省社科基金(规划)管理系统显示编号填写。
联系人: 刘雪梅
联系电话:2242635
附件: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研究团队学术研究专项申报材料
科技处
2025年11月20日